(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潘伟))红盘
本人潘伟,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名担任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声明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需的工作经验。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等要求。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单位任职等影响独立性的人员。本人无不良记录,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未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在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本人尚未完成独立董事培训,承诺尽快完成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独立董事相关培训。本人已经通过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将遵守法律法规,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如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将按规定辞去独立董事职务。特此声明。声明人:2025年06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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